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紧密结合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2021 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附件 1)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
(五)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六)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鼓励以此为基础,申报更高级别项目,如国家语委、教育部项目等。
(七)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 2)纸质材料 3 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如“重庆大学+王××”。
2《 2021 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3)纸质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用 excel 录入,并以“单位全称+申报书汇总表”命名。
(二)拟立项项目经费
2021年拟设市级重点项目经费每项 3 万元;一般项目经费每项 1.5 万元。
(三)工作要求
1.以上材料请于 2021 年3 月 30 日报送至教务科研处办公室1,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304482445@qq.com。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2020年已经立项的课题,今年如需结题,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于每月1日(如非工作日,时间顺延)递交课题结题相关的资料至教务科研处办公室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水卿梅,42881911;
附件:1.2021 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附件 1申报指南.docx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 2申报书.docx
3.2021 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3汇总表.docx
4. 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开题报告附件 4开题报告.docx
5. 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 5变更申请表.docx
6. 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 6结项申请书.docx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