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日期:2021-02-18 00: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3121

教务科研处转发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请校内各单位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科学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教育科学服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课题申请人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2.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有关单位请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认真组织填报,并于202131212:00之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教务科研处,包括:

1.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10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候。)

 

材料报送邮箱:304482445@qq.com;

地址:教务科研处办公室1

联系水卿梅   428819111

 

附件: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3.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

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1年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