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人:高瑜

     科研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科研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4.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

5. 负责科研成果登记、审核与运用等管理工作

6. 负责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成果转化管理工作

7. 负责学校科研机构备案与日常管理工作。

8. 负责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与日常管理工作。

9. 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10. 负责为学校“学术委员会”提供秘书服务。

11. 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和制度。

2. 负责组织学科带头人、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考核与评估等管理。

3. 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建设单位及学位授权点培育、申报、建设与评估等管理。

4. 完成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