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3-17 00: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3091

转发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本单位纸质版参评成果汇总(评审书+汇总表)报送教务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304482445@qq.com。
    办公室咨询电话:023-42881911
    电子邮箱:304482445@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2].pdf

2.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pdf

3.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4.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