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23-09-1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47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确保实验教学及其他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实验活动人员以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四防工作。

二、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安全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

三、实验室内严禁烟火、泼水,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及辐射物品等带进实验室。

四、实验室要求环境整洁,走道畅通,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严禁乱堆放杂物。

五、实验室开放结束后,要注意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有问题要及时维修。

六、节假日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如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八、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