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助力学术繁荣发展,深入打造【派斯论坛—应用型学术研究创新论坛】学术品牌,提升科研人员研究能力,推进队伍建设工作,根据2025年度科研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学术交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交流活动范围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重工商大派〔2024〕8号)文件规定,学术交流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学术交流、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参与学术性社会组织三类。
二、内容要求
1.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2.围绕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结合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研究方向,着眼学术前沿、关键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聚焦科技创新和学术热点,紧跟社会发展的需求,突出学术性、时效性和高层次性。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术交流工作计划与年度预算精心组织,分类分时分批推进,发挥学术交流活动的效能,打造本单位学术特色,营造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促进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持续发展。
2.各单位须强化审核监督,对活动报告人员政治观点和学术观点及学术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坚持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活动质量。
3.各单位须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渠道与策略,扩大活动影响力,确保活动得到广泛关注与充分参与。在官网发布新闻报道时,需以【派斯论坛-应用型学术研究创新论坛】冠名,并同时推送至科研处官网对应栏目。
4.各单位须完善材料归档工作,将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表、通知、签到表、邀请函、新闻稿、照片及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并建立本单位学术交流活动台账,科研处将在12月对各相关单位学术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结果将运用于年度考核等。
5.为加强学校学术交流过程管理,统计学术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请各相关单位填写《××学院(部门)2025年学术交流工作情况登记表》,并于2025年6月26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29478289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杨海霞,42881707。
附件:《××学院(部门)2025年学术交流工作情况登记表》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处
2025年6月20日
附件:××学院(部门)2025年学术交流工作情况登记表.xlsx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2025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