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安汽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15 16:40:16  作者:涂韦钰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330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安汽车)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安汽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安汽车)项目的申请人条件、申报指南等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安汽车)项目的通知》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申请人填写《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相关流程办理推荐手续。

(二)推荐申报。科研处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将校内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一并向重庆市科技局推荐。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5日12:00前,将《申报书》和其他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295836203@qq.com,文档以“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纸质材料(1份)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及电话:涂韦钰,42881707。

 

附件: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安汽车)项目的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处

                     2025年4月15日

附件: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5年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安汽车)项目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