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语函〔2025〕5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项目类型、资助标准、申请人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申请人填写《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若申报超项,学校将根据申报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3天,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相关流程办理推荐手续。
(二)推荐申报。科研处按照学校申报名额,将校内初审遴选产生的项目汇总后,一并向重庆市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中心推荐。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6日12:00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295836203@qq.com,文档以“单位全称+选题序号+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申请书》(一式四份)和《申报汇总表》(1份)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申请人需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语发〔2020〕1 号)和《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派〔2024〕254号)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合理合规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联系人及电话:涂韦钰,42881707。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征集“一带一路”技术转移案例分享及技术对接会和创新成果科创投资专场活动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