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科研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
日期:2024-10-18 11:35:35  作者: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939

校内各单位:

为强化有组织科研,提高学校科研项目研究及成果质量以及推进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派〔2022〕12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2024〕—394)项目结题验收要求,科研处将组织2024年度下半年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下半年集中结题评审工作于11月中旬开展。

二、结题对象

已达到研究期限应结题但尚未办理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结题方式

本次集中结题评审方式分为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其中校级一般科研项目采用通讯评审,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市级科研项目采用会议评审。

四、结题材料要求

(一)市级科研项目

市级科研项目按相关管理办法或管理部门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结题相关表格,以上级管理部门项目管理系统中最新模板为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网址:http://xm.jiaowei-cq.com;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址:http://www.cqskl.com/;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址:http://61.186.207.11/#/。

(二)校级科研项目

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相关表格根据科研处官网上传的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明细为准。结题材料编制顺序:申请书、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立项文件、中期验收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结题申报表、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及其他材料。

五、其他

(一)各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需对项目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进行严格把关,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各科研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协议书)和结题要求认真填写和准备结题报告书、结题审核表等结题材料。

(二)科研处对校级重点科研项目和市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初审完毕后,将另行通知会议评审具体相关要求。本次会议评审将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开展。

(三)科研项目负责人若不能按时参加本次集中结题的,需及时填写对应的项目变更申请(审批)表,完成相关变更程序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变更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

(四)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结题材料要求,将结题材料扫描并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并以“姓名+XXX项目名称”命名,经所在二级单位初审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PDF电子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129583620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涂韦钰,电话42881707。

 

附件:1.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材料明细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材料明细

          3.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明细

          4.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明细

          5.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明细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处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材料明细.zip

附件3: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明细.zip

附件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材料明细.zip

附件5: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明细.zip

附件4: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明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