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学校科研项目研究质量,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派〔2022〕124号)文件要求,现就科研项目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处是学校科研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管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科研人员可通过学校OA系统或官网查阅项目申报信息,并按要求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学校将积极加强与校外单位的沟通与合作,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多项目申报机会和资源支持,同时鼓励科研人员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开辟新的项目来源渠道,但需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将项目申报通知文件报科研处备案,并经科研处统一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和提出申报工作要求,方可参与项目申报,以确保项目申报的规范性和有序性。未按学校规定和流程申请或获批立项的项目,均不纳入学校科研管理和成果认定。
二、各二级单位应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建立本单位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数据台账,协同科研人员结合科研处发布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预申报时间一览表》(见附件2),提前1-3个月策划和组织当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并注重凝练科研成果,构建科研团队,打造属于本单位的科研成果特色。
三、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通知文件要求,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相关材料,并重视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影响项目进展;
2.项目材料签字盖章环节需严谨对待,遵循学校管理规定,确保各项手续完备;
3.认真填写项目资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填写说明进行操作,以保证资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4.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协议书)的研究工作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按时参与结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事项需调整,应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派〔2022〕124号)文件管理流程规定,办理事项变更手续;
5.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在项目获批立项后,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开展项目经费实时报销。报销事宜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财务处,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学校每年组织2次集中结题评审,原则上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科研处将至少提前1个月发布结题通知,请各二级单位及科研人员密切关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结题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结题。
请各二级单位和科研人员认真遵守上述规范,共同推动学校科研工作有序发展。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科研处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涂韦钰,电话42881707。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21-2023年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情况一览表
2.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预申报时间一览表
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21-2023年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预申报时间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