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科研成果数据库建设,根据学校转设工作安排,科研处将组织建立学校、二级单位2021-2023年度科研成果台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台账范围
凡属于学校各二级单位所在教职工完成的并以“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均需纳入成果统计。科研成果的分类具体参照《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业绩认定与分类》(重工商大派〔2023〕12号)规定执行。
本次科研成果台账建立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
二、成果台账要求
科研处已根据科研管理系统与各学术平台数据建立起各二级单位科研成果台账,台账电子档将发送至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系统管理员处。各单位结合科研处发布成果台账完善本单位成果台账信息,并提醒本单位科研人员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成果登记。
四、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根据发放的科研成果目录表,将各级各类成果佐证材料打印并装订成盒(一试两份),一份于本单位留档备查,一份报送至科研处。
(一)佐证材料印刷要求
(1)项目类:批准立项项目须打印项目合同书、(协议书、任务书)申报书原件扫描件;已结题项目还须打印结题证书原件扫描件。
(2)学术论文类:须打印期刊封面、刊号页、目录页、论文本页和封底原件扫描件。
(3)学术著作类:须打印图书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和封底原件扫描件。
(4)知识产权类、获奖类:须打印证书原件扫描件。
(5)应用类:须打印采纳证明原件扫描件。
(6)科研成果目录表字体科研处已设定,使用A4纸张横向单面打印;附件材料一般采取A4纸张纵向双面打印。
(二)佐证材料装订及装盒要求
1.请各单位将更新最终版成果目录表中所对应佐证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2.各单位须保证装订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装订完成后,科研成果目录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后进行装盒。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本周四)之前将本单位所需文件盒数量报送至科研处,并于2023年10月17日之前将整理完成的文件盒报送至科研处。
(二)本次统计数据为学校转设必需数据,关乎学校发展建设,同时关系二级单位及教职工评优评先、津贴拨付、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等切身利益,各单位和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填报数据,杜绝虚假、错误数据。
(三)各单位根据科研人员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的成果变动情况,实时更新本单位科研成果目录表和科研成果台账,并定期向科研处报送成果目录表纸质档与电子档材料。电子档报送邮箱:2294782893@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杨海霞,18325109420。
科研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