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家学者在“三报一刊”发表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理论文章的通知》
日期:2021-07-16 00: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教务科研处  浏览量:3914

校内各单位:

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为充分发挥市中特中心各分中心、有关社科理论单位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排头兵作用,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热潮,拟动员组织全市专家学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简称“三报一刊”)刊发理论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阐释主要内容 

(一)深入宣传阐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所创造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和经验启示。

(二)深入宣传阐释“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

(三)深入宣传阐释在新的征程上,“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坚持和推进的九个方面。

(四)深入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与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逻辑关系。

(五)继续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有关激励政策 

(一)大力支持专家学者发表理论文章。专家学者个人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或“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XX 分中心”署名,在“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追加立项为重庆市社科规划中特理论项目重大项目。

(二)大力支持各分中心、有关社科理论单位动员组织专家学者发表理论文章。2021年,市中特中心各分中心原则上至少组织发表1篇“三报一刊”理论文章。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各分中心,将视情况另行委托立项。

以市中特中心署名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的其他社科理论单位,委托立项有关规定参照分中心激励政策执行。

三、其他 

(一)认真开展动员组织工作。请各分中心、有关社科理论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动员组织“三报一刊”理论文章的撰写和发表工作。有关发表工作由各分中心、有关社科理论单位自行组织。文章发表后,请及时告知市中特中心秘书处,以便于配套相关激励政策。

(二)按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有关“三报一刊”理论文章组织发表工作总体情况,各单位于2021年9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两次报送教务科研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水卿梅 42881911

 

电子邮箱:304482445@qq.com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