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1 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6 00:00:0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教务科研处  浏览量:2715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2009〕10 号),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1 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 我校202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2021 年市级教改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工作需要设课程思政专项和四新建设专项。

市级教改项目应深入贯彻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双城经济圈教育协作、高质量体系建设、“三个一流”建设、新型产业学院建设、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评价改革、质量文化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科教融合、实践育人体系、智慧教育、人工智能+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程思政专项中将委托市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课程思政教学指南。四新建设专项注重落实四新建设目标任务开展研究。鼓励各申报单位积极整合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研究工作。

(二)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 2 年。

(三)项目经费

按项目经费来源渠道,市级教改项目分为市级财政资助项目和单位自筹资助项目。

市级财政资助项目由市教委择优遴选一批重大或重点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对部分研究效果显著的重大项目进行持续滚动重点支持,引导高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培育更多高层次教学成果。重大项目资助 4 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 1 万元/项,承担单位按不低于 1:1 的标准给予配套资助。单位自筹资助项目由市教委择优遴选立项,项目所在单位原则上按照重大项目不低于 4 /项、重点项目不低于 2 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低于 1 万元/项的标准自筹经费给予资助。

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资助(含配套资助)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须为在渝高等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的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职称,重点支持知名专家和教学名师牵头开展重大项目研究。

(二)项目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较强教学能力、较高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学风端正;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结项。

(三项目主持人仅限 1 人,重大项目可设 1 名副主持人。重大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主持人 9 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主持人)限 7 人。

(四项目主持人仅可申报 1 个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研市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 3 项;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 3 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五)已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或国家级相关学(协)会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遴选程序

1. 申报初评。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4,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 并根据申报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进行初评。

2. 推荐报送。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汇总推荐申报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填写《2021 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项目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科研处1办公室

3. 遴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评审,择优推荐至市教委。市教委鼓励、支持部分推荐申报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通过校内整合、校际整合以及省(市)际整合等方式重组形成重点关注的重大项目,重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各单位申报的重大项目,市教委将专门组织会议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最终立项项目名单由市教委按程序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将组织专门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立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

(二认真组织填写《立项申请书》,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 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准确掌握时间节点。请于 2021 年 5  6 日(星期中午12:00 前,将本单位《项目汇总表》(1 份)和《立项申请书》(3 份)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科研处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04482445@qq.com,逾期视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水卿梅42881911

附件:1.2021 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docx

2.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 2.docx

 

重庆市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务科研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