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重工商大派〔2021〕226号)《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重工商大派〔2021〕225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2025年学生毕业与授位审核工作,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88位同学符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现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联系人:吕老师,023-42898392
受理人邮箱:1418870789@qq.com
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监督电话:023-42882810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往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1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xls
附件2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往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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