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文件及管理制度,全面组织、落实学生管理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稳定教育等工作。
3.负责优秀学生奖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单项优秀及国家三金评定工作。
4.负责定期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反馈学生工作意见和建议,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建设。
5.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负责对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
6.负责学生“奖、助、贷、勤、补、缓”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开展资助育人教育活动。
7.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活动,开展心理问题筛查、处理,处理心理危机事件,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工作。
8.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做好队伍培训发展、考核和奖惩工作。
9.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落实,服务、协调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辅导员会议,交流学生工作情况、安排工作。
10.负责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负责校方责任保险及报销工作。
11.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2.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德育工作;制定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创新活动。
2.负责组织和协调大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修订完善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调研和其他有关工作。
4.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组织实施资助育人以及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5.负责协调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督促落实辅导员选拔、培训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负责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组织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和表彰。
6.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工作,配合军事理论教研室开展军事理论教学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