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度“创新能力提升”“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先进个人的决定
日期:2021-12-13  作者:李艳容 来源:  浏览量:2511
 

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创新能力提升”“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活动”“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社会实践”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重工商大派202155号),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各学院进行了20202021学年度评优推荐工作。按照各班评定结果,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经全校公示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决定授予陈祉君等14名同学“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张桂红等7名同学“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周昌鸿等2名同学“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彭庆等68名同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李俞霖等56名同学“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罗雪燕等94名同学“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易爽等12名同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对以上先进学生个人予以表彰。

学校号召全体学生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学生个人学习,全面推进我校优良学风与校风的建设。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学生个人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

 重工商大派〔2021〕358号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先进个人的决定.pdf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