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度“文明大学生”的决定
日期:2021-12-13 作者:李艳容 来源: 浏览量:2562
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文明大学生”评选办法》(重工商大派〔2021〕57号),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各学院进行了评优推荐工作。按照各班评定结果,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经全校公示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决定授予谭琴等273名同学2020—2021学年度“文明大学生”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学校号召全体学生向受到表彰的优秀学生个人学习,全面推进我校优良学风与校风的建设。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学生个人再接再励,取得更好的成绩。
重工商大派〔2021〕359号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度“文明大学生”的决定.pdf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