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度“科学技术创新”、“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先进个人决定
日期:2020-12-15 作者:李艳容 来源: 浏览量:3950
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活动”、“自强不息立志成才”、“社会实践”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重工商大派院[2012]126号),由学工部牵头组织各学院进行了2019-2020学年度评优推荐工作。按照各班评定结果,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审核。经全校公示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决定授予王欣蕊等4名同学2019—2020学年度“科学技术创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李代红1名同学2019-2020学年度“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沈宇佳等57名同学2019—2020学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李沁益等65名同学2019—2020学年度“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张晓焱等222名同学2019—2020学年度“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赖登月等8名同学2019—2020学年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对以上先进学生个人予以表彰。
学校号召全体学生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学生个人学习,全面推进我校优良学风与校风的建设。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学生个人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