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重庆市青少年书画大赛作品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3-02-2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497

校属各团总支,各级学生会、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全校师生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全市广大青少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文联、市校外联决定共同举办第十届重庆市青少年书画大赛。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做好作品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6日

三、征集对象

18至35岁(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在校师生,参加青年组别评选。

四、创作主题

围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青春倡廉”“文化传承”6个创作方向,选手以专题创作方式报名参赛。

五、创作要求

(一)美术作品

1. 作品类别:中国画、油画(含丙烯画)、水彩画(含粉画)、版画、儿童画、漫画、素描、速写、手稿。

2. 作品尺寸:中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全开(138cm×69cm),油画(含丙烯画)、水彩画(含粉画)、版画、儿童画、漫画、素描、速写、手稿作品不超过四开(37cm×52cm)。

3. 纸张要求:无统一要求。

4.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青少年独立创作,每名参赛选手限报1幅美术作品,指导教师限1人,参赛作品请勿装裱,不可粘贴外来物品。

(二)书法作品

1. 作品类别:软笔书法,书体不限,篆书、隶书、草书需附释文。

2. 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全开(138cm×69cm)。

3. 纸张要求:宣纸。

4. 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青少年独立创作,每名参赛选手限报1幅书法作品,指导教师限1人,参赛作品请勿装裱,不可粘贴外来物品,不可报册页。

六、参赛作品须知

1. 征集的参赛作品必须为独立创作,对抄袭他人创意、侵犯他人权益、作品内容不符合大赛相关要求、参赛信息不全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 获奖证书、展览、作品集中参赛人员相关信息将以报名信息为准,如因选手错报个人信息,造成与实际信息不匹配,大赛主办方概不负责。

3. 大赛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的收藏、发表、展出、出版、宣传等权利,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回,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有关要求

1. 参赛人员需将参赛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和参赛作品原件于2023年3月26日前报送至校团委。

2. 参赛人员需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备注“作品名称”“作者名字”“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不得在作品正面标注其它信息。

3. 校团委将汇总优秀作品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合川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后续评选。

 

附件:第十届重庆市青少年书画大赛参赛报名表

 

 

共青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校团委联系人:罗嘉鑫 42895494;学生社团管理中心联系人:周国楠 19112808473;电子邮箱:psxytw_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