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2-12-16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1294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渝教督函〔2022〕19 号)的相关要求,为配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2022年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宣传。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让师生知晓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让更多人关心重庆教育的发展。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调查对象要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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