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部组织召开本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会
日期:2021-07-18 作者:罗椿尧 来源: 浏览量:5107
为表彰对部门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重工商大派〔2021〕228号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7月1日下午,基础部在健身房二楼影音室组织召开本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会。此次会议由基础部副主任王巧玲主持。
会议公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根据重工商大派〔2021〕230号文件通知,由体育教研室主任黄贺带领大家学习了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覃正杰同志在全市高校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精神。
第二阶段,王巧玲主任宣读了重工商大派〔2021〕228号文件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和评选条件,根据文件要求,基础部高度重度,严格把关,在王巧玲主任的组织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第三阶段,王巧玲主任传达了重工商大派〔2021〕231号关于2021年暑假放假及新学期工作安排的通知,她强调,各位教师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本学期期末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新学期返校时间以及相关工作安排;放假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部门办公室、体育馆、健身实训中心等安全排查,贴好封条;各位教师在离校和返校途中,在假期中,要遵纪守法,切实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疫情防控,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出省(境)要履行相应的手续。
第四阶段,王巧玲主任再次强调了各位教师要按照重工商大派院〔2018〕220号关于印发《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纪,端正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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