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聂樨樨同学拟转学公示
日期:2025-05-28 11:25:45 作者:王梦婷 来源:会计学院 浏览量:56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发〔2019〕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会计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拟同意聂樨樨同学转校,现将该生信息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 刘欢 联系电话:023-42890092
会计学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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