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6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 作者:牟春宇
  • 来源:纪检监察室
  • 发布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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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组织要扛起纠治“四风”的政治责任。要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严管严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督促绷紧纪律之弦,防止在节日期间思想松懈、行为失范,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贯到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摈弃婚丧嫁娶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严格自我约束,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务实节俭,清廉文明过节,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回家省亲、外出旅游、公务出差等重点时期严守纪律规矩,严防“节日腐败”。不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公车私用、借公务活动之机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坚决抵制高档烟酒茶等礼品背后的享乐奢靡之风,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健康理性消费,从小事小节上砥砺品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严的信号,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纪检监察室将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如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报告并根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纪检监察室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