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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涂韦钰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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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 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渝教科函〔2025〕28 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学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全面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科研失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单位自查
各二级单位根据《高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自查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1),重点围绕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师生科研失信行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三落实、三公开”执行情况四个方面开展摸底工作,做到自查对象全覆盖,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详细台账,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提交至科研处。
(二)学校核查
科研处根据各二级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总结,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组织调查核实,并按时将处理结果报送至市教委。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领域不良作风全面排查工作,加强对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和监督;确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自查,做到应查尽查,不得遗漏,并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如在本次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出现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从重处理。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及时推动落实科研领域不良作风全面排查工作,于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12:00前,将经单位领导审核的《高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自查任务分配表》(附件1)、《高校科研领域不良学风排查工作自查报告》(附件2)和《高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1295836203@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涂韦钰,18875182393。
附件:1.高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自查任务分配表
2.高校科研领域不良学风排查工作自查报告
3.高校科研领域不良作风自查情况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