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 作者:刘鹏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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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根据2025届毕业生离校主要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5年5月23日前

二、审核对象

202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审核依据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重工商大派〔2021〕69号)《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修订)》(重工商大派[2019]92号)文件规定,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务管理系统学生课程成绩为依据,开展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四、审核程序

1.二级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各学院成立2025届毕业生毕业授予工作领导小组,对2025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全面审核。

2. 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资格审核。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符合毕业条件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全面审核。

3.二级学院公示。各学院对2025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全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毕业与授予学位资格名单、建议结业名单、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公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报告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毕业和学位审核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对复审存疑情况再次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汇总上报。

五、提交材料及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将各项提交材料(详见附件)整理汇总,纸质版须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运行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遵照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类数据信息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杜绝漏报、错报现象发生,务必确保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23-42890102

邮箱:1072021039@qq.com

 

附件:1.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建议毕业与授予学位资格名单表

         2.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建议结业名单表

         3.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公示

         4.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建议授予XXX等XXX人学士学位的决议

         5.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报告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建议毕业与授予学位资格名单表.xlsx

附件2 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建议结业名单表.xlsx

附件3 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公示.docx

附件4 XX学院关于建议授予XXX等XXX人学士学位的决议.doc

附件5 XX学院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