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涂韦钰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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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的选题指南、资助额度、申请人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申请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初审,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相关流程办理推荐手续。

(二)推荐申报。科研处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将校内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一并向重庆市规划办推荐。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申报信息并导出《申请书》和《活页》,于2025年5月22日12:00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295836203@qq.com,文档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项目名称”命名,《申请书》纸质版(1份)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三)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书》要结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派〔2024〕254号)文件要求,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先咨询科研处,不要未咨询科研处或市规划办直接咨询全规办。

联系人及电话:涂韦钰,42881707。

 

附件: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处

                     2025年4月30日

附件: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