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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涂韦钰
- 来源: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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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渝教规办〔202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人条件、资助额度、研究期限、课题指南等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申请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初审,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相关流程办理推荐手续。
(二)推荐申报。科研处按照项目主管部门要求,将校内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后,一并向重庆市规划办推荐。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申报信息并导出《申请书》和《活页》,于2025年5月22日12:00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295836203@qq.com,文档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二级单位名称”命名,《申请书》纸质版(1份)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三)申请人需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和《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派〔2024〕254号)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合理合规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务请先咨询科研处,不要未咨询科研处或市规划办直接咨询全规办。
联系人及电话:涂韦钰,42881707。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科研处
2025年4月25日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