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 作者:姚遥
  • 来源:纪委办
  • 发布时间: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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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节前教育和学校纪委关于重要节庆向各级领导干部、教职工发送警示提醒微信、短信的要求,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42882810,邮箱:jw42882810@163.com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和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关于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抓作风主体责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抓作风的主体责任,主动研究抓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部署安排本单位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组织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加强交流研讨,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

二、纠树并举推动移风易俗

要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聚焦节点易发多发问题,把纠治违规吃喝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肃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酒驾醉驾等问题,同时注意发现高档烟酒茶、月饼、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现象及时防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立足实际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廉洁勤俭过节,坚决摒弃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引导全校师生员工模范遵守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筑实纪律防线

学校纪委要督促指导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将从严抓作风一贯到底。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和各党总支要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党总支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工作。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