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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作者:汤黄靖
- 来源:汤黄靖
- 发布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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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劳动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节放假时间
5月1日(周六)至5月5日(周三)放假五天。4月25日(周日)、5月8日(周六)上班。
二、行课安排
日期 |
行课安排 |
4月24日(晚上) |
行5月3日(周一)晚上的课 |
4月25日(周日) |
白天行5月4日(周二)的课 晚上行4月25日(周日)晚上的课 |
5月1日-5日 |
放假调休 |
5月7日(晚上) |
行5月4日(周二)晚上的课 |
5月8日(周六) |
行5月5日(周三)的1-7节课, 下午上课时间提前到13∶30 |
在学校放假期间,所有课程停课。自5月5日晚上开始,恢复正常行课。
三、交通车安排
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25交通车发出,送教职工回主城;5月5日(星期三)下午18∶15分别在南岸校区(A区)、江北校区(B区)接教职工返校。
四、有关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放假前,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安全、遵纪守法和疫情防控的教育,并要求全体学生于5月5日19∶00前返校。各班在19∶30前召开班会,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于20∶00前将统计数据报学生处汇总。2.放假期间,校内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具体工作和人员的安排,并于4月30日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干部人事处。
3.各二级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向学校党政办公室、保卫处报告。
4.放假前,保卫处要对重点防范部位作一次全面防火及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放假期间,保卫处要严格校园出入管控,做好全校的安全保卫,加强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