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党委保卫部)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学领导的指导下,结合学情况,制定和落实学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维护学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

二、负责学日常的法制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的信息动态的调查研究,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负责制定重大节日、纪念日及各类大型集会、会议的安全保卫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各学院、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责任。

六、负责学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卫队管理工作。

七、负责调解处理学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它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八、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学安全的情况。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及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追查重大责任事故。

九、负责学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漏洞进行整改。配合后勤管理处做好学消防器材的购买、配置工作。

十、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设置交通标志和设施;负责校内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理。

十一、配合学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学预防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十二、配合教务处做好在我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的安全保卫与保密工作。

十三、配合后勤管理处做好学剧毒、爆炸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工作。  

十四、配合人事处对入住我的外国人士进行管理,掌握情况,保护其在学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十五、协助派出所做好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